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

外籍移工秋鬥訴求延伸


移工團體的三點訴求


 九九年九月三十號下午一點,位在南投縣國姓鄉北山村的國道六號工程崩塌,
此次工安事件共造成2名受傷、7名死亡,共9名男性工人遭受意外,其中7名(1傷6死)為印尼外籍勞工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前往探視時表示,六名罹難的外籍勞工皆為逃逸外勞,勞委會將會嚴加究責。移民署署長謝立功表示,將配合勞委會、警政署與海巡署,加強聯合查緝逃跑外勞,並立即全面清查非法外勞,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也表示,根據服務法規定,廠商雇用逃逸外勞,可開罰十五萬到七十五萬元,並管制外勞申請兩年。勞委會主委的這番話讓自己成為了外籍勞工團體群起圍剿的對象。
 根據統計,目前滯留在台灣的逃逸外籍勞工逾3.5萬人。而藉國道六號的工安事件,讓外勞黑工的問題浮出了台面。檢視當前移工所面臨的問題,外籍勞工團體認為政府的不當法令與雇主的惡性騷擾,導致外籍移工的逃跑問題,他們希望,逃逸外勞能以合法的管道就地合法,而不是模糊焦點,忽略移工的工作權。

自由轉換雇主

 在台灣,有十六萬名移民勞工因歧視政策而淪為黑戶,每天跟7-11超商一樣,全年無休、沒日沒夜地工作。移民勞工們無法自由轉換雇主,一旦遇上壞老闆,也只能默默承受雇主的壓榨,忍到忍無可忍就只好選擇逃跑。台灣的奴工制度造成逃逸外勞,這些逃逸外勞只能在外面非法打黑工,沒有保障和福利,處境更加艱困。
 廢除奴工制度,移工自由轉換雇主:勞委會已放寬原雇主、外籍勞工及符合資格之新雇主三方合意,或原雇主因違規經廢止許可,外籍勞工及符合資格條件之新雇主雙方合意,得直接向勞委會申請跨業自由轉換至具聘僱外勞申請資格雇主承接。勞委會初步規劃,在不可歸責於雇主原因,若外勞單方想轉換雇主,外勞須先找到符合申請外勞資格的新雇主,新雇主願意僱用後,再向原雇主提出預告1個月後解約,原雇主其配額不受影響,可另外承接或是申請,以解決長期來製造業外勞轉換不易的問題。目前推動自由轉換的三大難關
(1)原雇主配額影響、(2)外勞如何尋找雇主、(3)轉換期間外勞的安置問題。 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阮文雄神父與台灣移工聯盟高呼「淘汰壞老板」,希望能自由轉換雇主,以免淪為奴工。

制定家事服務法

自政府開放移工後,大量移工取代了台灣勞力,其身影遍布各行業,除了家務工、看護工、生產線工、農務工等等,其中較容易被雇工剝削的移工,通常是隱身在個別家庭內以及社區型養護機構的移工,常常加班卻拿不到加班費。惡意的積欠薪資。
政府原計畫經建會規劃的「長期照護保險」於2010年上路,但日前又以立法送審作業趕辦不及,改在2011年才能施行,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,補貼失能者的「服務給付」或「照顧津貼」,每年預計需要250億財源。可是,長期照護保險能夠解決家庭內移工的休假權嗎?這也是移工聯盟一再倡導要求訂立「家事服務法」,透過律法宣誓與公權力執行,雙管齊下,以達到保護在台外籍移工,愛惜每一位生活在台灣土地上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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